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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说在家、出家众犯戒之事
作者:fwb    信息来源:wangluo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6    

 

 

僧人有过不容在家人干涉——摘自网络

 

佛经说:出家乃大丈夫所为,非将相所能为。〖出家功德经〗也云:一子出家,九族超天。我们可以知道出家是何等的难得和殊胜。〖大集十地轮经〗也说:出家是出世法(),将来必得出世果(解脱)”。所以就算比丘把二百多条的戒律破完,虽然会在无间地狱待上很长的时间,受苦过后将来还是会解脱三界,问题只是时间的迟早罢了。

僧伽的清净和神圣是不容许在家人或其他人过问的,除了僧团。如果有比丘犯重戒,尚需僧团开会讨论,以决定如何依法处理,所以还轮不到我们在家人去干涉。

 

不得说在家、出家众犯戒之事——宗舜法师

   
菩萨戒中说四众过戒,是指不得说在家、出家众犯戒之事。所谓,就是过失、罪过,泛指一切犯戒行为。

唐/法藏《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三初篇说过戒第六中解释说过的六种情况云:

一,见地上菩萨为物逆行,谓非而说。二,见三贤菩萨及四果圣人微失而说。三,说自和上、阇梨之过。四,说传法住持人过。五,说同类净戒过。六,说破戒人、无戒人过。此六皆初重次轻,应知。(见《大正藏》第40卷第627页上)
  此段的意思是说,有六种情况,就算犯了说四众过戒:第一,见到登地菩萨(初地以上)为了度化众生,方便示现种种犯戒之象,如济公之饮酒吃肉,而说其犯戒之过。第二,见地前菩萨(三贤菩萨即位居十住、十行、十回向的菩萨,在登初地之前)及证得四果(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的圣人有轻微的过失,而说其犯戒之过。第三,讲说自己的亲教师(和上)、教授师(阿阇梨)的过失。第四,讲说传法人(如上师)、住持人(过去的住持多为领众修学者,如禅宗的丛林,住持往往为开悟的善知识)的过失。第五,讲说同受净戒的戒兄弟的过失。第六,讲说破戒人、无戒人(未受戒或失去戒体者)的过失。这六种情况中,说前面的比说后面的要严重。

可见,菩萨戒之说四众过,所指为犯戒之事,如娶妻生子、饮酒食荤等。此点,菩萨戒与声闻戒所说完全一致。《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第六九十事第八中明确说:
  为大护佛法故,若向白衣说比丘罪恶,则前人于佛法中无信敬心。宁破塔坏像,不向未受具戒人说比丘过恶。若说过罪,则破法身故。(见《大正藏》第23卷第524页上)

可见,如果向在家人说出家人的罪恶,能令在家人退失对佛法的信心和敬心。所以强调宁可破坏佛塔、佛像,也不能向未受具戒者(指除比丘、比丘尼以外的)说比丘等犯戒之事。否则,说过者如同破佛法身。有关声闻戒相关之戒条,其犯相、犯缘、制意、开缘等,《四分律》、《摩诃僧祇律》等均有明文。由于比丘戒的内容,未受者不便知悉,特将相关内容附录于后,供受具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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