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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佛教传授三坛大戒信息         ★★★
2010年佛教传授三坛大戒信息
作者:转载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29 15:21:55

 

[信息添加中  本信息仅供参考,请自行核实信息准确性。]

 

江苏省南京古鸡鸣寺2010年秋季  

   

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通知  

 

佛教信息网江苏讯:经江苏省宗教局同意,并报请中国佛教协会批准,201010月间在镇江焦山定慧寺暨南京鸡鸣寺举办传授三坛大戒法会。本次法会由江苏省佛教协会主办,古鸡鸣寺承办传授二部僧(亚部)三坛大戒法会。有关传戒事宜通知如下:  

    一、传戒时间: 2010102 (农历八月二十五日)至 1029 (农历九月二十二日),戒期为二十八天。( 20101030  111 为居士传授五戒、菩萨戒。)  

    二、受戒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受戒人员必须是由政府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尼。  

    2、受戒人员年龄必须在20周岁—59周岁之间(1990年—1951年间出生),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及当地佛协推荐受戒。  

    3、受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4、受戒者必须独身(有婚史者出具离婚证复印件)。  

    三、请符合条件并要求受戒人员下载并填写申请表,于 2010915 前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古鸡鸣寺。  

    四、比丘、比丘尼戒费1800元,被褥及生活用品由戒常住提供并成就衣袍钵具。  

    五、佛学院学生求戒者,需开具佛学院证明,减免部分戒费。  

    六、要求受五戒或菩萨戒的居士,请直接至古鸡鸣寺客堂登记办理。  

    七、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鸡鸣寺路1号古鸡鸣寺  邮编:210008  

    2、电话:025-577155959(办公室),025-83361123(客堂)  

    3、电子信箱:huiji1003@yahoo.com.cn njnugujue@126.com

 

 

云南大理崇圣寺

 

2010年传授三坛大戒法会通启

 

     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崇立僧伦、接引后学,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由云南省佛教协会主办,大理崇圣寺承办的“三坛大戒”法会将于20109241024举行。

一、求戒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求戒人员必须是由政府依法登记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

    2求戒人员年龄必须在2048周岁之间(即1962年至1990年间出生),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及当地佛教协会推荐受戒,须携带剃度师戒牒复印件。

    3求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4求戒人员必须独身,并持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者持离婚证明,无婚史持未婚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全国汉传佛教寺院新受戒僧尼统计表》两个表格的电子模板,请登陆邮箱jiaowubu2009@126.com(密码:jwbcjyx)下载。

    2每位新戒须据实填写“受戒申请表”,一式二份,由推荐寺院及当地佛协或宗教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与相关材料(包括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婚姻状态证明,医院体检〈包括肝功检查〉证明和一寸僧装近期正面免冠照片6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于826之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特快专递到大理崇圣寺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入坛证并根据通知接受入坛考核。材料不齐全者,一律不予接待。

    3、本次传戒法会戒费1500/人,面交戒场报到处。

 

大理崇圣寺网站:http://www.chongshengsi.com

详细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大理崇圣寺

邮政编码:671003

联系电话(传真):0872-2666246

 

 

四川省佛教协会将举行第十六届传授三坛大戒法会

    佛教在线四川讯 为续佛慧命、绍隆佛种、接引后学、培养僧才,根据四川省汉区佛教的实际情况和有关寺院的要求,经四川省宗教局、中国佛教协会批准,四川省佛教协会定于2010年秋季在什邡罗汉寺(男众)、彭州祈福寺(女众)举行四川省佛教协会第十六次传授三坛大戒法会,此次法会由什邡罗汉寺、彭州祈福寺承办。

具体安排如下:

一、传戒时间:定于2010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农历八月十三至九月十三)戒期三十天。

本次传戒法会师承名单

比丘师承:

戒  和  尚:素全法师(四川省佛协副会长、什邡罗汉寺方丈)

羯摩阿阇黎:演法法师(四川省佛协咨议委员会副主席、成都昭觉寺方丈)

教授阿阇黎:意寂法师(四川省佛协副会长、新都宝光寺方丈)

开      堂:智海法师(四川省佛协副会长、内江圣水寺方丈)

陪      堂:普华法师(成都昭觉寺)

比丘尼师承:

戒  和  尚:如意法师(四川省佛协副会长、四川尼众佛学院院长)

羯摩阿阇黎:见引法师(台湾比丘尼协进会秘书长)

教授阿阇黎:本净法师(四川省佛协副会长、内江高峰寺住持)

开      堂:惟贤法师(成都金沙庵监院)

陪      堂:昌悟法师(成都爱道堂知客)

二、求戒沙弥(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求戒沙弥(尼)必须是由政府依法登记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尼)。

2、求戒沙弥(尼)年龄必须在20-59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由剃度师和所在寺院,市、州佛教协会推荐受戒。

3、求戒沙弥(尼)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及无传染性疾病)。

4、求戒沙弥(尼)须独身。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沙弥(尼)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四川省佛教协会报名:

1、求戒沙弥(尼)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受戒申请表》一式两份送县级宗教部门暨当地佛教协会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后,于八月三十日至九月三日(农历七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五日)由寺院或当地佛协组织求戒沙弥(尼)持申请表到四川省佛教协会报名、面试考核(报名期间食宿自理)逾期者四川省佛教协会不予受理。

2、求戒沙弥(尼)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包括甲乙肝检查)。

3、求戒沙弥(尼)必须持有乡以上政府关于婚姻状况的证明(包括离婚证复印件或丧偶证明)。

4、求戒沙弥(尼)必须持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经四川省佛教协会审查批准受戒的沙弥(尼),接省佛教协会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前往传戒寺院报到。

五、本次传戒法会交戒费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传戒寺院将统一成就新戒三衣、具、钵。

六、四川省佛教协会将在什邡罗汉寺举办引礼师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

七、外省新戒需具备四川省省级佛教协会意见和公章。

传授三坛大戒法会是佛教界法务活动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活动,要求各地佛协及寺院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选送符合条件的沙弥(尼)前来求戒。请各地佛协及寺院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寺院,抓紧做好有关推荐审查工作,按规定时间送求戒沙弥(尼)到省佛协,认真做好传戒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向省佛协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附:受戒申请表(此表可复印) 点击下载

四川省佛教协会     

2010年7月1日   


 

 

 

 

山东省青岛市湛山寺传授千佛三坛大戒法会  

 

 

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山东省青岛市湛山寺定于2010810日至98日举办传授千佛三坛大戒法会。  

本次传戒法会将严格按照《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和《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执行。  

879日符合规定要求的求戒戒子,请携带以下证件到湛山寺客堂报名。  

一、本人身份证  

二、一寸白底免冠僧装彩色照片四张  

三、剃度师号条(介绍信)  

四、剃度师戒牒复印件一份  

五、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二众受戒申请两张  

六、县以上人民医院体检表  

七、无婚姻情况证明  

八、戒费  

    联系电话:0532-83862038

 

    (申请表请登陆邮箱下载:jiaowubu2009@126.com 密码:jwbcjyx)

 

辽宁省佛教协会将于20108月传授三坛大戒  

   

佛教在线辽宁讯 为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续佛慧命,接引后学,绍隆佛种,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辽宁省佛教协会主办,鞍山市佛教协会、千山风景名胜区龙泉寺承办,传授2010年秋季三坛大戒,本次传戒将严格按照《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戒管理办法》,新戒人数严格限制在300名以内。具体安排如下:  

   

一、传戒时间:  

 2010811 封坛(农历七月初二至七月三十 戒期28)  

   

二、传戒法会的三师:  

辽宁省佛教协会会长照元法师为得戒和尚  

丹东清泉寺住持悟性法师为羯磨阿阇黎  

千山龙泉寺方丈亲海法师为教授阿阇黎  

   

三、求戒人员条件:  

1、求戒人员必须是经政府依法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无传染病史。  

2、年龄须在1959岁之间(1951年—1990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达一年以上,能背诵《朝暮课诵》、《毗尼日用》。  

3、求戒人员应到所在地佛教协会或重点寺院领取统一印制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出家二众”《受戒申请表》(空白表复印有效),《受戒申请表》上应粘贴本人近期僧装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及号条,辽宁省寺院僧人受戒必须在寺院所在市级佛教协会意见和公章,外省加盖常住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公章。  

4、新戒所需证明具足、考试合格者凭主考法师的签字正式报到。考试不合格者,退还身份证及号条,申请表作废,不再发还本人(三证一条及体检表不全者,概不登记,请自觉离寺)本戒坛面向新戒,不予增戒。传戒期间不挂单。  

5、求戒人员应缴戒费贰仟元整(2000元),审查不合格者,预收戒费如数退回。龙泉寺将统一成就结缘新戒(三衣、钵、卧具、海青、同戒录、洗漱用品)。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龙泉寺客堂  

联系人:传济法师:0412-5412176 13304124891  

传贤法师:13130175652 13050041198  

邮编:114045  

   

乘车路线:鞍山火车站乘八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即是  

 

江西云居山真如禅寺暨瑶田寺  

   

江西云居山真如禅寺暨瑶田寺将于2010915日至1014日传授三坛大戒。  

据中佛会【2010116号文,江西云居山真如禅寺暨瑶田寺将于2010915日至1014日传授三坛大戒。  

云居山真如禅寺联络方式:   

邮编:330300  

地址:江西永修县云居山真如禅寺     

电话:0792-3185339(客堂)  

   

   

2010年湖北荆州章华寺拟传授三坛大戒

   

佛陀住世,以佛为师。佛灭度后,以戒为师。防非止恶,戒为根本。转凡成圣,戒乃舟航。故《华严经》云:戒为无上菩提本,应当具足持净戒。若能坚持于净戒,是则如来所赞叹。本寺为绍隆佛种,续佛慧命。秉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为了使此次传戒法会如法如律,将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精心组织,确保传戒法会圆满成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 、传戒时间:定于2010116日(农历十月初一)至125日(农历十月三十日)。分别在两寺传授三坛大戒(菩提寺传授二部僧戒),戒期三十天。  

   

二、受戒人数:新戒人数比丘300人,比丘尼300人。  

   

三、受戒条件:  

1)求戒者必须是经政府依法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沙弥尼;  

2)求戒者必须正信、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或传染病及精神病),并由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3)求戒者年龄必须在2059周岁之间,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张和剃度师开的号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达一年以上;  

4)求戒者应出具未婚、离婚等证明;  

5)求戒者能够背诵《朝暮课诵》;  

6)求戒者以传戒省的寺院常住沙弥为主。外省要求受戒人员,必须由所在地省佛教协会征得传戒省佛教协会的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7)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前来求戒者,除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受戒人员条件外,还须携带有效证件,以及所在地有关团体、寺院的介绍信,经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后,传戒寺院方可接受;  

8)传戒期中的生活日用品自备,传戒寺院结缘海青、七衣、具、钵;   

9)需5张彩色登记照片为提前办同戒录等用。戒费1800元;   

10)联系方式:湖北荆州市章华禅寺客堂 (荆州市沙市区红门路车站附近);  

   

客堂电话:0716-82331778243576  

手机:13907215696  

   

二部僧戒处:湖北荆州市菩提寺(荆州市沙市区新加坡城附近)。  

电话:0716-8250900  

手机:13907216914  

   

具体时间未明的传戒寺院两处:  

   

福建太姥山平兴寺2010年结夏期间传授三坛大戒。  

西安卧龙寺下院——陕西终南山至相寺2010年下半年传授三坛大戒。  

   

   

号条范本:  

兹有求戒弟子法名ХХ,字ХХ,俗名ХХ,于Х年Х月Х日出生,系ХХ省ХХ市ХХ区(县)ХХ街道(乡ХХ村)人氏,于Х年农历Х月Х日Х省Х寺礼上Х下Х(和尚)法师披剃出家(现在ХХ省ХХ寺常住)。今遇胜缘,前来贵寺求大忏悔,授受三坛大戒,仰祈大德不弃慈悲摄受。  

ХХ和南(盖章)Х年Х月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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